傑出校友系列_專業精湛類丨葉步榮-花蓮高中校友會官方網站最新消息∣以天下為己任,惟詩書敦其仁

傑出校友系列_專業精湛類丨葉步榮

消息分類:傑出校友系列
發布日期:2026-06-22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建校九十週年傑出校友系列

傑出校友介紹

葉步榮
 

專業精湛類
 

學歷

民國44年 花蓮中學初中部第14屆甲班畢業

民國47年 花蓮中學高中部第13屆畢業

 

現職

臺北洪範書店負責人

 

重要榮譽

2024年榮獲國立東華大學頒授名譽文學博士學位。

 

優良事蹟(摘錄

一、創立洪範書店,深耕臺灣出版文化

1976年8月25日,葉步榮先生與花中同學楊牧、瘂弦、沈燕士於臺北市共同創立洪範書店。洪範書店長期耕耘文學出版,為臺灣出版界的長青樹,更被譽為臺灣文化事業的重要引路人與「文化守門人」(Cultural Gatekeeper)。

 

二、獲頒文學文化貢獻獎項

2022年,洪範書店榮獲臺北市政府及臺灣文學發展基金會頒贈「譽揚獎」,表彰其對文學、文化及藝術領域的卓越貢獻。

三、榮獲文化部文協獎章

2023年,葉步榮先生自224位藝文人士中脫穎而出,榮獲文化部頒贈「文協獎章」,其長年投入出版工作之貢獻獲得最高榮譽肯定。

 

四、出版《楊牧全集》

2024年,為花中傑出校友楊牧出版《楊牧全集》全套30冊,完整保存臺灣重要文學資產。

 

五、獲頒名譽文學博士學位

2024年6月7日,國立東華大學頒授葉步榮先生名譽文學博士學位,以表彰其於文學推廣、文化傳承及社會貢獻上的卓越成就。

 

六、拓展華文文學閱讀視野

葉步榮先生長期挖掘臺灣及香港新世代創作者,同時引進中國二、三十年代重要文學作品與選集,讓魯迅、沈從文、周作人、豐子愷、徐志摩等作家的作品進入臺灣讀者閱讀視野,豐厚一代又一代文學創作者的養分。

 

七、以嚴謹編輯精神保存花蓮文學

葉步榮先生曾言:「編輯就是笨功夫,認真,才能做出好的出版品。」憑藉其嚴謹的編輯專業與深厚的花中情感,使楊牧與王禎和等花蓮重要作家的作品得以透過洪範書店出版傳世,並藉由翻譯及國際交流,將花蓮文學推向世界舞臺。

 

八、文化界的燈塔人物

葉步榮先生於紀錄片《朝向一首詩的完成》中回憶,求學花蓮中學期間,常與楊牧共同嚮往白燈塔。而其一生深耕出版文化所累積的成就,亦如一座持續發光的燈塔,引領無數文學創作者與閱讀者前行。

 

審查意見

對臺灣文學運動之承續與發展具有重大貢獻。

長期保存並推廣花蓮文學成果,尤其編纂出版《楊牧全集》,具高度文化保存價值與歷史意義。

 

 

返回列表

傑出校友系列_專業精湛類丨葉步榮-花蓮高中校友會官方網站最新消息∣以天下為己任,惟詩書敦其仁

認購單($0
郭子究-回憶
請詳細閱讀以下會員隱私權條款並於閱讀完畢後勾選「確定已詳閱隱私權條款並加入會員」,表示您同意且願意遵守下列規範,您就可以馬上成為校友會一員了!
為了保障您購買之後的權益,請您務必詳閱下列約定條款;當您按下〔立即結帳〕時,即視為已知悉、並且同意本約定條款的所有約定:

1.為確保完成所有的交易程序,您必須保證在本站登記的個人資料與事實相符,如有變動,應即時通知網站服務台修正或是自行至會員管理介面修改。

2.您所登錄之個人資料,除了應提供廠商相關送貨與結帳資訊,本站應負相關之保密義務,不會任意洩漏或提供給第三人。

3.您應妥善保管在本站登記之帳號與密碼,所有使用該帳號登入系統之任何行為,本站皆視為帳號與密碼持有人之行為。

4.在下列情況下,本站有權查看或提供使用者的個人資料給有權機關、或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並提出適當證明之第三人:

※依法令規定、或依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的命令;
※為執行本約定條款、或使用者違反約定條款;
※為維護本站系統之正常運作及安全;
※為保護本站、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5.本站所有商品皆由協力廠商所提供,交易行為僅存在於廠商與使用者之間,本站僅提供廠商與使用者之間的交易平台與付款機制。

6.相關商品或服務之品質、保固及售後服務,由提供各該商品或服務的廠商負責,但本站承諾全力協助使用者解決關於因為線上消費所產生之疑問或爭議。

7.使用者一旦在本站進行線上消費,即表示願意購買該商品或服務並願遵守交易規則。使用者資料(如地址、電話)如有變更時,應立即上線修正其所留存之資料,且不得以資料不符為理由,否認其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本站並保有接受您訂單與否的權利。

8.所有在本站所進行的線上消費,使用者應同意以本站所紀錄之電子交易資料為準,如有糾紛,並以該電子交易資料為認定標準。使用者如果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本站服務台。

9.本站在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可以停止、中斷提供服務;停止或中斷服務時,原則上本站將先通知會員,惟緊急時刻不在此限:

(1)對本站的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的保養及施工;
(2)發生突發性的電子通信設備故障; 由於本站所申請的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致使提供服務發生困難;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本站無法提供服務。

10.本站保留隨時修改本使用條款之權利,修改後的使用條款將公佈在本網站上,不另外個別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應同意遵守修改後之約定條款。

11. 使用者應同意,本約定條款及所有在本站所進行的線上消費或交易,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因本約定條款所發生之糾紛,以臺灣花蓮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